非法造枪法不容 缓刑判决敲警钟
| 2026-05-07 09:06:00 来源: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: 我来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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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漳平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,缓刑2年6个月。 经查,2023年,陈某某因装修工作需要购买射钉枪,后在网上看到改装射钉枪的视频,出于好奇萌生改装念头。陈某某先后网购钢管、退壳器等配件,按视频教程改装射钉枪,尝试射击未成功后将枪存放家中。 经鉴定,该改装枪属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药的枪支。2025年12月,公安民警开展涉枪线索核查时,陈某某主动交出枪支并如实供述罪行。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,陈某某违反法律规定,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,遂依法提起公诉。法院经审理,作出上述判决。 (徐林煌 吕佳敏 林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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