伪造证件牟利益 触犯法律终获刑
| 2026-04-16 16:33:00 来源: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: 我来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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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福鼎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伪造、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等罪一案提起公诉。 经查,2022年10月至2024年7月,被告人张某某在学习图片修改技术后,在网上进行图片修改工作。期间帮助客户伪造、变造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、工程师证、完税证明等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33份,护照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身份证件7份,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声明书等报关材料8份。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,被告人张某某伪造、变造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,以及伪造、变造身份证件的行为,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经福鼎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福鼎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,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 (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王松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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