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室盗走现金 一男子被判刑
| 2026-03-06 10:11:00 来源: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: 我来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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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肖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 2025年3月,肖某驾驶电动车到仙游县某乡镇,发现一村民家中房门未锁,仅用铁丝从外部拴住。肖某遂上前查看,在确认屋内无人后,解开铁丝进入。肖某在卧室翻找后,窃得现金1600元,随后逃离现场。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盗窃他人财物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且肖某系惯犯,此前已多次因盗窃被判刑,遂向法院提起公诉,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。 (吴楚娴 陈琦 郑昇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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