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2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禁火令的通知
2022-10-14 10:27:46 来源:建宁县应急局 责任编辑: 我来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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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气象部门测报,未来几天建宁县持续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,无明显降水,森林火险等级较高,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。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,根据《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和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》(明政规〔2022〕4号)要求,建宁县政府决定发布2022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禁火令,从2022年10月13日0:00起至10月27日0:00止,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请各乡(镇)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增强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认真按照禁火令响应规定,全面动员,周密部署,切实抓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。 一、在禁火期内,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山、入林;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积肥、烧荒烧炭、造林炼山、果园烧杂、烧田埂草、焚烧垃圾、吸烟、烧纸、点香、烤火、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、孔明灯等野外用火。 二、各乡(镇)各部门要加大巡护频次,严禁火源上山,并加强值班值守,强化火情、舆情监测。 三、对违反规定的,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。对引发森林火灾,构成犯罪的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四、禁火令期间实行“零报告”制度,各乡(镇)、各单位请于每日16:30 前向县森防办报告当日情况(电话:3961409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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