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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:建立扫黑除恶“福州特色”制度体系

2021-06-12 14:30:00  来源:东南网、福州日报  责任编辑:黄忠义   我来说两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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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扫黑除恶表彰大会上,福州市扫黑办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。

据悉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福州市扫黑办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,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,统筹推进专项斗争,综合质效持续位居全省前列。

据统计,专项斗争期间,福州市累计打掉涉黑组织35个,恶势力犯罪集团(团伙)169个,涉黑组织、涉恶集团打击数,在全国各省会市、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中,分列第四、五名;全市扫黑除恶好评率连续三次保持全省第一。

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福州市扫黑办始终绷紧“责任弦”,注重谋划部署。中央和省市领导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,市扫黑办迅速制定方案,在原有组织架构基础上,结合福州实际,推动搭建“一办六组”工作架构,增设由市长任组长,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,21家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单位的重点行业整治组,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定岗定人定责任,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防范;同时组建13个常态化挂钩督导组,对各县(市)区、市直重点部门开展机动式、点穴式督导,实行“点对点”通报,阶段性列出整改清单,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,确保“六清”清仓见底、三年专项斗争取得实效。

为打好专项斗争“主动战”,市扫黑办围绕线索管理,组建涉黑恶线索工作专班,形成单“入口”归集、单“出口”分流的“全闭环”工作模式,同时,建立涉黑恶线索分级分色管理和“一案一册”制度,分类分批及时处理举报线索,实现一件一档、有档可查;在排查过程中创新建立“行业必访、隐患必管、线索必查、黑恶必打”的“四必”运作机制和“六会审备案制”,以及涉黑恶腐败问题和“保护伞”线索“三长”签字背书制度;建立群众举报线索回访工作机制,对查否率高、群众反复举报的涉黑恶线索开展“回头看”,采取线索市级直查、案件评查等方式,压实线索核查终身负责制,实现“每案必访、每访必记”,全力确保群众举报有回音、有着落、有结果。

据了解,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第一年,福州市扫黑办从源头入手,推动长效治理,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出台政法机关建议工作规定,以 “三书一函”为抓手,督促行业监管部门正视问题、强化整改,从根本上解决“打热治冷”问题,全面补齐行业监管漏洞;同时,着眼扫黑除恶常治长效,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,重新梳理核查重点线索,倒查重点案件,深入分析研判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成因、条件和土壤,提炼形成具有“福州特色”的制度体系,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;落实“一案一整治”要求,全面梳理涉黑恶案件涉及的行业乱象,强化案后整改,密切行刑衔接,推动建立一批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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