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3月24日 星期二
您所在的位置:建宁新闻网 > 扫黑除恶 > 正文

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建宁县公安局连续破获数起民生案件

2021-04-04 09:30:00  来源:建宁警方  责任编辑:黄忠义   我来说两句
分享到:

近日,建宁县公安局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破案理念,立足主业,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侵财犯罪,连续破获数起民生案件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

狸猫换太子,银元被调包!

3月24日晚,建宁县溪口镇的邹某急匆匆地赶到城关派出所报警,称自己的19个银元被人掉包。邹某告诉民警,当天中午其正在家中煮饭,门口来了一男一女,询问邹某家中是否有银元,可以高价购买。邹某先后拿出19个银元,对方将每一个银元都攥在手中仔细揉搓。最后因为价格商议不一致,最终对方将19个银元全部还给了邹某。

当天下午,邹某和邻居聊天,邻居告诉她有人以购买银元的方式,用假银元调换别人的真银元。邹某听完心里一惊,急忙赶回家查看,发觉银元的确有些异样。邹某带着19个银元拿去金店鉴定,结果19个银元全部是假的。

接到报警后,城关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,经过调取监控、技术侦查,成功锁定了具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的林某(男,三明尤溪人)。3月30日,在市公安局和梅列分局的大力支持下,办案民警在三明市区将林某抓获,现场扣押真假银元700余枚、铜钱200余枚以及其它钱币若干。

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太疯狂!一夜盗窃6辆自行车

“太感谢你们了!”“没想到这么快就把车找回来了。”4月2日上午,辖区四位群众来到城关派出所领回了丢失的自行车,个个脸上洋溢着失而复得的喜悦之情。

事情还得从3月19说起。当天早7时许,城关派出所接到110转警:建宁县民主街邮政局宿舍一辆自行车被盗。民警随即赶往现场调查。正当民警还在寻找案件线索时,又有多名群众报警称自行车丢失。

随后,民警以各个案发现场为中心,走访周边群众,积极寻找有用线索。与此同时,民警调取了案发当晚各个路段的大量监控,发现凌晨1时50分许,一名男子徒步走进了邮电局宿舍楼内,随后骑着一辆自行车出来,最后消失在夜色之中。民警以此为线索,通过监控视频追踪、分析研判,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。3月22日,嫌疑人杨某成功归案。

杨某供述,案发当晚其和朋友一起聚餐,酒后徒步回家,看到路边停放了一辆自行车,便将该车骑回家中。回到家中,杨某一直无法入睡,便再次萌生了盗窃的念头。当晚杨某在城区一路闲逛,到处寻找作案目标,先后盗窃自行车6辆。

目前,杨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朋友帮忙?小心被骗!


3月30日,建宁县濉溪镇的黄某来到城关派出所报警,称自己被人诈骗。黄某告诉民警,自己于2020年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。判决后,黄某刚认识的一位朋友陈某称其认识领导,可以帮忙缩减缓刑期限,但是需要陈某支付“打点费”。

随后的几个月内,陈某以请领导吃饭、送烟等为由向黄某索要费用共计7000余元。钱虽然花了,但事情却并未奏效,黄某发现自己的缓刑期限并没缩减。一番思索,后黄某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了,于是来到公安机关报警。

城关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刑侦大队后,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,很快便确定了陈某落脚点,并于4月1日上午9时将其抓获。陈某供述,自己日常经济压力比较大,当知道黄某被判缓刑后,便谎称自己认识领导、可以帮黄某减刑,骗取“打点费”,而事后这些钱其实并没有用于打点,而是用于其日常花销。

目前,陈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


相关阅读:

打印 | 收藏 | 发给好友 【字号
更多>>建宁新闻
更多>>聚焦
更多>>文化文明
更多>>理论
主管单位:中共建宁县委宣传部 地址:建宁县濉溪镇葫芦坑1号
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址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举报中心 12321
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0591-87275327
新闻热线:0598-3980093
投稿邮箱:rmt3980093@163.com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98-3980093,举报邮箱:rmt3980093@163.com
网站备案号:闽ICP备2021010892号-2
邮编:354500
:闽ICP备1020508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