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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警方多路出击,9人贩卡团伙被抓获!

2020-11-17 15:22:48  来源:三元新闻网  责任编辑:黄忠义   我来说两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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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全国“断卡”行动开展首轮集中收网行动以来,梅列公安分局强化举措,聚力攻坚,深度梳理研判涉“两卡”案件信息,加大打击力度。日前,梅列公安分局以公安部下发线索和自营的“两卡”线索为抓手,联合多部门、多警种合成作战,快速研判落地,同时循线追踪深挖,打掉一个贩卖“两卡团伙”,在梅列、三元、沙县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,其中组织者1名,骨干成员(中介)3名,出售者(办卡人)5人,查获涉案银行卡17张,银行U盾2个,手机12台。


经查,该团伙组织者杨某以每套银行卡5000元的价格,通过中介人员黄某、尚某、马某联系发展徐某等5人办理银行卡及U盾,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通道,其中组织者每套卡获利1500元、中介获利1500元,办卡人获利2000元,现9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刑拘,专项行动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。


所谓的“断卡”行动,就是要打断手机卡、银行卡出售收购的产业链,进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。2020年10月10日,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“断卡”行动部署会议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“断卡”行动。通过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团伙,形成一套针对“两卡”违法犯罪团伙的刑事、行政、民事、惩戒处理体系,营造严厉打击整治“两卡”违法犯罪团伙的氛围,使其不敢开、不敢收、不敢卖,全力斩断“两卡”开办贩卖产业链,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。

目前,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将双重落实惩戒措施。非法出售、出租、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信息四件套(身份证件号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、U盾)将被惩戒。其中包括录入个人征信,以后贷款都会受到影响。同时还会暂停被惩戒人员‍5年内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,并不得为其开立新账户。这意味着,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,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,不能刷卡购物,不能在淘宝等第三方快捷支付购物等等,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、支付宝等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等。一张卡涉案,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,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。

根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《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出售、出租、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,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如果情节严重,比如,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,或者支付结算资金20万元以上的,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:

擅自买卖出租银行卡、手机卡属于违法行为。因此,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贪图小利,不买卖、出租、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手机卡,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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