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创城进行时】@全县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:您有一份文明出行提醒,请注意查收!
2020-10-12 22:30:00 来源: 责任编辑: 我来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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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省级文明县城,打造新时代“满意在建宁”品牌,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新建宁是县委、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自觉树立担当意识、责任意识,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争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、传播者、推动者,在文明县城创建中走在前、作表率。 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 要在履职尽责上作表率 要提高政治站位,落实政治责任,自觉服从县委、县政府的安排部署,带头投身各类创建实践活动,扎实做好包干区责任有关工作,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、担当使命。要坚持依法履职、按章办事,做到“马上就办、真抓实干”,努力营造建宁良好营商环境。特别是窗口服务从业人员要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,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,真正做到仪表端庄、举止得体、谈吐文明。 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 要在践行文明规范上作表率 要强化创城主人翁意识,带头学习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“八不”行为规范,遵守《建宁文明30 条》,做到文明居住、文明出行、文明就餐、文明旅游、文明娱乐等,以身作则带动社会文明。要传承良好家训、弘扬良好家风,带动家庭成员和身边人遵守社会公德,养成讲究卫生、文明驾驶、文明养犬、文明乘车、文明上网的好习惯,展现出良好的文明素养,引导群众自觉改善城市环境,齐心共建美好家园。 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 要在践行文明规范上作表率 要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带头加入志愿者队伍,定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及时劝导闯红灯、横穿马路、随意停车、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,带头劝导和制止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损坏公物、乱扔垃圾、乱搭乱建、乱停乱放、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,带头参与环境卫生整治、扶贫济困、政策宣讲等活动,争做城市文明的实践者。 从即日起,凡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出现不文明行为情况的,或者其家属多次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,将在媒体公开曝光或全县范围内点名通报。对出现多次不文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特别是涉及“两违”行为的或者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,将及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,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。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行为,文明行为呼唤文明市民。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切实从我做起、从现在做起、从一点一滴做起,做文明人、说文明话、办文明事,全力共同争创省级文明县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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